过扒手的这一门技术,那么在兰城的时候,你一开始怎么没有看出那两个人是扒手啊?”
周维苦笑道:“我虽然学过,但也只是略懂皮毛,涉及得不深,你想想,我一个知道未来的能力,学什么东西不好,为什么要去学扒手,我想赚钱,并不需要通过这个来赚,我纯粹是因为好奇而有所了解罢了,那两个扒手的确可以担当得起‘佛爷’的称呼了。”
“怎么呢?”江婉好奇地看着周维。
周维解释道:“在兰城的时候,我不是和你们介绍过吗?这正宗的扒手,右手的中指和食指,是需要联系的,比如说我,我中指和食指就比较灵活,要我偷一点东西,我手到擒来,但是对于他们那种老佛爷而言,他们需要长期的联系中指和食指的灵敏程度,并且需要大量实践,所以,他们的中指和食指就会有一层茧,而这层茧,对于他们偷东西的时候很不方便,会降低他们的灵敏度,所以他们就不得不把中指和食指上的这层茧拔掉,长出新的嫩肉,这样虽然摸东西的时候会很疼,但很灵敏,习惯之后,就不会给他们偷东西时造成负担了。”
“这样...”江婉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。
周维笑道:“最厉害的,是他们还练过脚法,这个连我以前教我的师父都没有练过,可能是他们的境界要更高一点,比我以前学习的师父还要厉害,他们随身佩戴一圈铃铛,平时踮着脚走路,让身体在走路的时候尽可能的保持平稳和轻盈,不发出声响,这样负重练习,等真正到了他们要偷东西干活的时候,就把铃铛取下,更是如鱼得水,所以他们是两个很厉害的人,下过苦功夫的。”
就在周维和江婉解释得差不多,准备吃完热干面走的时候,迎面走来一群穿着棕色皮衣的人,细腿裤加小皮鞋,头发全部是小平头,看上去就像是那种社会上的小混混。
然而江婉和周维却同时注意到了一点——
这些人也是踮着脚走路的。
江婉离周维的位置近了些,警惕地看着周围这些人,周维也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,和江婉并肩朝着门外走去。
但周维还没有走出几步,其中一个人就抓住了周维的手腕,说道:“喂,你的热干面没吃干净,你这是浪费粮食,回来吃干净吧?”
周维停住脚步,笑了笑,说道:“我自己花的钱,想剩多少就剩多少,你有意见?”
“我大哥要见你。”这名小皮衣混混压低着声音说道。
“你大哥是谁?”周维皱眉沉声问道。
“你不认识他,但他认识你,你最好和我们走,否则,你和这娘们都会有危险。”这小皮衣混混一脸严肃地说道。
“呵呵,这样就想骗我们走?”周维嗤笑道。
这小皮衣小混混随后说出的一句话,却让周维彻底震惊住了。
“两年后会出现的IphoneX,解锁是靠人脸的。”
第二百二十九章 初临武城(2/2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